在以往合作的基础上,通过此次会议,双方达成共识,将在剧目创作、人才培养、演出实践、交流推广等方面开展深层次合作,合力传承振兴地方戏曲事业。
一、建立会商机制
双方领导以会议形式,定期就国家戏曲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政策、各自重要的决策及双方共同感兴趣的重大事宜进行沟通与商讨。
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以双方网站为介质,共享教学、研究、创作、演出等信息,共建中国戏曲文化传播中心;双方认可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徽标并相互链接。
三、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双方的工作动态信息,如新剧目的创排、演出计划等应互通有无;双方的演出场所、艺术学术资源应本着互惠原则向对方开放。
四、建立联合艺术创作、研究机制
采取定期组织双方戏曲专家交流学习、打造地方戏曲发展论坛等形式开展艺术创作与学术研究。
五、建立演出院线和票务共享机制
双方将共同致力于精品剧目的推广与宣传,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演出在晋、皖两地展演,并可共同承办和经营海外的演出,力求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