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全国影响的大戏。

从民间小戏成长为具

两百

台登上都市舞台

成为安徽文化艺术中

最响亮的品牌

黄梅戏艺术从乡村草

/                        /
N   E  W S                      DYNAMIC
我院与山西晋剧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来源: | 作者:pmoe85b1b | 发布时间: 2017-09-18 | 1855 次浏览 | 分享到:






9月9日,山西省晋剧院与我院在山西大剧院的新闻发布厅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书,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仪式由山西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山西演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贾新田主持。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

山西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福明

山西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

刘润民

山西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

王招宇

山西省文化厅艺术处处长

陈燕萍

山西演艺集团党委委员、山西省晋剧院院长

梁 军

安徽演艺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徽省黄梅戏剧院院长

蒋建国

山西省晋剧院党总支书记

孙文生

安徽省黄梅戏剧院党总支书记

江松阳

山西省晋剧院和安徽省黄梅戏剧院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主要演员。





在以往合作的基础上,通过此次会议,双方达成共识,将在剧目创作、人才培养、演出实践、交流推广等方面开展深层次合作,合力传承振兴地方戏曲事业。

一、建立会商机制

  双方领导以会议形式,定期就国家戏曲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政策、各自重要的决策及双方共同感兴趣的重大事宜进行沟通与商讨。

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以双方网站为介质,共享教学、研究、创作、演出等信息,共建中国戏曲文化传播中心;双方认可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徽标并相互链接。

三、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双方的工作动态信息,如新剧目的创排、演出计划等应互通有无;双方的演出场所、艺术学术资源应本着互惠原则向对方开放。

四、建立联合艺术创作、研究机制

  采取定期组织双方戏曲专家交流学习、打造地方戏曲发展论坛等形式开展艺术创作与学术研究。

五、建立演出院线和票务共享机制

  双方将共同致力于精品剧目的推广与宣传,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演出在晋、皖两地展演,并可共同承办和经营海外的演出,力求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